算命有用 发表于 2009-10-27 13:18

请大师看看会与前夫复婚吗?谢谢!


   姓名:AAAAAA  出生年份:1981年   性别:女  占事:与前夫会复婚吗?
   起卦方式:手动摇卦      中国周易研究会

   公历时间:2009年10月27日13时21分    农历时间:己丑年 九月十日未时
   干  支:己丑年 甲戌月 乙巳日 癸未时 
   旬  空:午未   申酉   寅卯   申酉 
   神  煞:驿马─亥 桃花─午 日禄─卯 贵人─子,申


         震宫:泽风大过(游魂)     乾宫:天风姤
六神  伏  神 【本  卦】         【变  卦】
玄武       ▄▄▄▄ 妻财丁未土  X->  ▄▄▄▄▄ 妻财壬戌土  
白虎       ▄▄▄▄▄ 官鬼丁酉金     ▄▄▄▄▄ 官鬼壬申金  
螣蛇 子孙庚午火 ▄▄▄▄▄ 父母丁亥水 世   ▄▄▄▄▄ 子孙壬午火 应
勾陈       ▄▄▄▄▄ 官鬼辛酉金     ▄▄▄▄▄ 官鬼辛酉金  
朱雀 兄弟庚寅木 ▄▄▄▄▄ 父母辛亥水     ▄▄▄▄▄ 父母辛亥水  
青龙       ▄▄▄▄ 妻财辛丑土 应   ▄▄▄▄ 妻财辛丑土 世


《易经》第二十八卦 大过 泽风大过 兑上巽下
 大过:栋桡,利有攸往,亨。彖曰:大过,大者过也。 栋桡,本末弱也。 刚过而中,巽而说行,利有攸往,乃亨。 大过之时义大矣哉!象曰:泽灭木,大过;君子以独立不惧,遯世无闷。

  初六:藉用白茅,无咎。
  象曰:藉用白茅,柔在下也。
  九二:枯杨生秭,老夫得其女妻,无不利。
 象曰:老夫女妻,过以相与也。
  九三:栋桡,凶。
  象曰:栋桡之凶,不可以有辅也。
  九四:栋隆,吉;有它吝。
  象曰:栋隆之吉,不桡乎下也。
  九五:枯杨生华,老妇得士夫,无咎无誉。
  象曰:枯杨生华,何可久也。 老妇士夫,亦可丑也。
  上六:过涉灭顶,凶,无咎。
  象曰:过涉之凶,不可咎也。

湖月静影 发表于 2009-10-27 13:29

机会和难度 并存~~

不是很看好

算命有用 发表于 2009-10-27 13:31

机会和难度 并存~~

不是很看好
湖月静影 发表于 2009-10-27 13:29 http://www.dawn8888.live/images/common/back.gif

谢谢版主!

请问什么时候有机会?

难度有哪些?

请大师指点!

湖月静影 发表于 2009-10-27 13:33

他不同意复婚有新人了

湖月静影 发表于 2009-10-27 13:39

用神弱于月令,旺于日支,有机会,许自己努力;但应爻来克世爻,有难度
世爻弱是不顺父母爻持世 主身劳

另玄武       ▄▄▄▄ 妻财丁未土  X->  ▄▄▄▄▄ 妻财壬戌土

不看好~~

算命有用 发表于 2009-10-27 13:43

谢谢版主!
您说他有女人了?
我想机会不大了!

算命有用 发表于 2009-10-27 13:44

只是非常想孩子。

湖月静影 发表于 2009-10-27 13:48

等其他版主来看看~~~

新手断卦  说错勿怪 

算命有用 发表于 2009-10-27 13:50

请问他有女人了为什么说还有机会呢?

算命有用 发表于 2009-10-27 13:51

8# 湖月静影

没关系,还是非常感谢你!

雪域之光 发表于 2009-10-27 13:54

难,夫星双现。

算命有用 发表于 2009-10-27 13:55

11# 雪域之光

“夫星双现”是什么意思?
请大师指点!

算命有用 发表于 2009-10-27 14:15

请问大师,孩子在他那边过得好吗?

雪域之光 发表于 2009-10-27 15:02

复婚的机率渺茫

易摇天成 发表于 2009-10-27 15:43

你们夫妻双方都有过错,
应该在08年戊子年,
子丑和,他有了外遇,
而你亥未和,也同时有了心上人,
只是可怜孩子,被人的无人管,
现在你想回复,左右为难。
结论,姤卦,没有机会。

湖月静影 发表于 2009-10-27 15:45

学习了#20#

算命有用 发表于 2009-10-27 15:53

15# 易摇天成


谢谢大师!
你们夫妻双方都有过错,(大师说得对!)
应该在08年戊子年,
子丑和,他有了外遇,(去年他有外遇)
而你亥未和,也同时有了心上人,(离婚到现在一直没有心上人啊!)
只是可怜孩子,被人的无人管,(可怜的孩子,听说他把孩子寄养在姐姐家,我也没机会见到,不知过得好不好?)
现在你想回复,左右为难。
结论,姤卦,没有机会。

XJXSLY 发表于 2009-10-27 16:27

本帖最后由 XJXSLY 于 2009-10-27 16:31 编辑

天下没有绝对的事情,努力下无妨。象曰:过涉之凶,不可咎也。在孩子话题上做下文章,少谈过去那段不愉快的事。

算命有用 发表于 2009-10-27 16:35

18# XJXSLY

谢谢大师!

他把孩子寄养在他姐姐家,我连见孩子的机会都没有!#13#

XJXSLY 发表于 2009-10-27 16:38

请娣妹们帮想想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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