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足球期刊預測總合集

对今天事情的评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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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7-31 23:12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今天突然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,要求我打北京公安部的电话,举报这个网站利用封建迷信骗人骗钱。我又找了个斑竹仔细了解过程后一笑置之。但是发现一些社会上的现象也活生生的发生在论坛。

当时是我推荐他来的这个论坛,没想到在这里居然出了这样的事情。

关于今天的事情,我想这么评论,一个没权力的人民,被一个有权利官员欺负了,有什么渠道申诉那?其实在听那斑竹说大家的表现的时候,也和社会上的表现一样,没有一个为哪个受到欺负的人民说话,一边倒。

有句老话,上面的经再好,被下面的官员一念就歪了。我们着的曹县刚发生了段磊和郭峰的案件。那郭峰肯定当时考虑,我的权利大的很,公检法被我一用,弄死你!你有什么渠道申诉那?我看论坛的一些斑竹也是这样的心理,觉得弄死了你,把你IP封了,你就沉默了,怎么也没办法了。我的权力怎么也能盖过你。翁安事件不是例子吗?不说什么理由,上去就用权力。

我当然不赞成那朋友的做法,虽然我觉得孙红增有点物欲过重,但是总体还是一个比较有水平,正义感很强的人。这个论坛只所以我愿意经常来,是感觉能发出自己正义声音的地方。不能因为某个不怎么样的,意见不和的人而让这个论坛的主人受到损害。

但是我想对孙斑竹说,论坛犹如一个国家和王朝,一些官员的行为直接导致了灭亡。选择上需要谨慎,一些心胸狭隘人的摩擦会直接导致灭亡。我绝对不希望论坛玩完,但是现在确实发生了一些无可挽回的事情。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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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7-31 23:36 | 显示全部楼层
海纳百川,有容乃大
国假当然不希望任何人和团体做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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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7-31 23:40 | 显示全部楼层
那个一世圆缘原来是楼主推荐来的啊。
是俺封了他,也向论坛领导汇了报,总体来说是为了论坛安全而不是因为私人恩怨。俺与他不曾有过争吵,不存在私人恩怨,前些日子与桃花闹得很僵的人俺都没有封号,说明俺对事不对人。一世圆缘早就有斑竹提出了抗议,屡次在版块里发表不该发的言论,发言之直接令人难以接受。考虑到当前时期的特殊性,所以封了号也是对论坛对会员负责。
如果你觉得难以接受,去看看孙管理员7月30日发的主题置顶帖子,就知道俺是否冤枉了你的朋友。俺知道林子大了,什么鸟都有,大家都同是论坛会员,你朋友的那些辱骂言论和人身攻击很多斑竹和会员都已共睹,桃花就不转述,自然也不会放在心上。
俺从接任斑竹以来,到目前为止,就封了两个人的号,一个是因为对操作不熟悉,所以用了禁止访问,已经解除了,那个号依然可以发言。另一个就是今天封的,管理员们要求整顿易版,屡教不改的坚决封掉,这个指示在版主议事厅里写得明白,你若有当版主的朋友自然能够看到。
而你的朋友在三令五申后依然我行我素踏黄线,被封后注册了N多马甲上来扰乱论坛秩序,以为以无赖行径可以逼迫论坛妥协纵容。这种行为已经引起公愤,令版主们心寒。
网络虽然不是现实,但网络能够反映出一个人的真实本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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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7-31 23:47 | 显示全部楼层
你说你的理,他说他的理,我看错不完全在一个人身上。我也了解他的脾气和性格,最憎恨有点权就滥用的人。孙红增的国运预测里似乎言语更甚的帖子更多。

我看如果换813或者孙斑竹处理也不会闹到现在这样的局面。

论坛本来就有人想下手了,这下好,有人投诉举保,接下来怎么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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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7-31 23:48 | 显示全部楼层
另外,请你转告你的朋友,北京公安部的电话是公开的,随时欢迎他打电话去举报。
在目前形势下,恶意攻击政府和执政党派的行为恐怕比所谓的迷信要严重得多。论坛响应国家号召何罪之有?你不要替他去打,让他自己打电话,免得殃及到你。这个论坛保留着他的发言证据,物证人证都有。如果要玩真的,他还真玩不起。
如果你的朋友那么迫切地想去国安喝茶,桃花可以成全他,达成所愿。大家都在一个论坛相处,举手之劳,不必客气。:haha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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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7-31 23:49 | 显示全部楼层
至于他的真实本性,我只想评价说和亮剑里的李云龙一样,你用手段治他,他会用更下三滥的手段还击。

哎,说这么多干吗那,与我无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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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7-31 23:49 | 显示全部楼层
相逢一笑泯恩仇,冤家宜解不宜结。:woshou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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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7-31 23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另外,请你转告你的朋友,北京公安部的电话是公开的,随时欢迎他打电话去举报。
在目前形势下,恶意攻击政府和执政党派的行为恐怕比所谓的迷信要严重得多。论坛响应国家号召何罪之有?你不要替他去打,让他自己打电 ...
桃花 发表于 2009-7-31 23:48
我觉得你的认识很可笑,什么事情都要有证据。

你有不用理论是非就能把他的发言全部删除,把IP封了的权力,他在那上班,也有消除所有对自己不利的IP渠道记录的权力。

说那么多干吗啊,哎````````任他去把```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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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7-31 23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天地晦盲,
草木蕃殖,
阴阳反背,
上土下日
帽儿须戴血无头,手弄乾坤何日休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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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8-1 00:02 | 显示全部楼层
至于他的真实本性,我只想评价说和亮剑里的李云龙一样,你用手段治他,他会用更下三滥的手段还击。

哎,说这么多干吗那,与我无关。
蓝雨伞 发表于 2009-7-31 23:49
他怎么比得上李云龙,至少李云龙还识大体。
没人对他用手段,是他自己在用下三滥的手段。俺一没发帖子辱骂他,二来由着他骂,俺这样的斑竹还不够有耐心不够宽容?换成个男人来面对早就出言教训了。
你说的还不够多,这件事情既然是你朋友做的而你又来讨公道就与你有关,你就继续说,俺们都听着呢。俺桃花当不当斑竹不重要,但你对朋友不对的地方不劝解朋友而是选择一味纵容就是害他,以你朋友那样的性格,他日还不知道要吃多少亏,夜路走多了终要遇到鬼。俺不介意,不等于别人不介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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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8-1 00:08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觉得你的认识很可笑,什么事情都要有证据。

你有不用理论是非就能把他的发言全部删除,把IP封了的权力,他在那上班,也有消除所有对自己不利的IP渠道记录的权力。

说那么多干吗啊,哎````````任他去把```
蓝雨伞 发表于 2009-7-31 23:54
是么?那就请他去告吧,一定要告啊,俺最看不起说话不算数的软骨头男人了。#08# 另外,他的发言可不全是俺删除的,你先调查了再发言吧。他在哪上班不重要,他那边随便他怎么消除,论坛这边保留着就行了。就算没有记录保留,他也登记在案了,你放心吧,俺帮他保存了一份。:haha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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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8-1 00:33 | 显示全部楼层
如果楼主觉得俺做得不对,请去看看站务版牛年大吉斑竹发的另一个帖子《我要反映一个问题》,那篇帖子也跟你帖子里维护的那位朋友息息相关。俺就不陪了,你慢慢看慢慢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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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8-1 00:36 | 显示全部楼层
封个号就闹腾成这样,看来是有闲阶级,跟俺这种劳动人民毕竟境界不一样,我们来论坛只是玩,玩得不开心就走,不要影响到现实生活。真有这么较真的心还不如用来建功立业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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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8-1 00:48 | 显示全部楼层
封个号就闹腾成这样,看来是有闲阶级,跟俺这种劳动人民毕竟境界不一样,我们来论坛只是玩,玩得不开心就走,不要影响到现实生活。真有这么较真的心还不如用来建功立业?
jason8310 发表于 2009-8-1 00:36
就是因为没有建功立业的命,事业上不如意所以他才这么闹腾,可以理解。他的生活水平还不如你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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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8-1 12:48 | 显示全部楼层
是么?那就请他去告吧,一定要告啊,俺最看不起说话不算数的软骨头男人了。#08# 另外,他的发言可不全是俺删除的,你先调查了再发言吧。他在哪上班不重要,他那边随便他怎么消除,论坛这边保留着就行了。就算没有记录 ...
桃花 发表于 2009-8-1 00:08
我好辛苦才把他劝下去,你又要让他告,哎......

你们针尖对麦芒的干,最后出了事情,你们起屁股走了,最后的包袱还不是孙红增抗啊?!

不明白孙红增怎么选的斑竹,哎..............

签到天数: 12 天

连续签到: 2 天

[LV.3]偶尔看看II

发表于 2009-8-1 21:45 | 显示全部楼层
以楼主的意思,就是 对方就是流氓,政府也不要管他?
任他而为?
赶哪个集付哪个斗。
那里没有规矩?
没有规矩不成方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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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8-2 17:20 | 显示全部楼层
以楼主的意思,就是 对方就是流氓,政府也不要管他?
任他而为?
赶哪个集付哪个斗。
那里没有规矩?
没有规矩不成方圆。
zsq1658 发表于 2009-8-1 21:45
你的逻辑有问题,翁安人民的行为你觉得是流氓吗?他们砸警车,烧警局,按照你的逻辑可能说他们土匪,强盗都不如,你可能又会说有什么问题寻找合理的解决手段最好。

那里是应该都有规矩,但是我看大到社会,小到论坛,这个规矩和现在的法律一样成了橡皮糖,在某些有权的人手里,可以拉的很长,也可以团的没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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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8-2 17:30 | 显示全部楼层
以楼主的意思,就是 对方就是流氓,政府也不要管他?
任他而为?
赶哪个集付哪个斗。
那里没有规矩?
没有规矩不成方圆。
zsq1658 发表于 2009-8-1 21:45
我观你原来的帖子说话的态度并不那样,觉得你是个和稀泥的高手,但是这个事情里的表现却不这样了。

你光看人民反抗,杀戮官僚的残忍情景,就不会去想想什么事情导致的这个现象那?有些人的智力水平也和整天被人利用的那些被洗脑的傻瓜FQ一样。

可能你是觉得我原来说过很多教员都不怎么样,你也是教员的一员而来寻找机会反驳的把。我并不是袒护那个朋友,我只想说,你嘴里的“流氓”用在现在大多数教员身上更合适,不光教员,医生,警察也合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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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8-2 17:45 | 显示全部楼层
其实这个事情也能显露出来大部分人的欺软怕硬,没有是非理论,缺乏思考,扶竹竿不扶井绳的卑劣根性。所以现在的社会环境也会是人制不是法制。

签到天数: 33 天

连续签到: 1 天

[LV.5]常住居民I

发表于 2009-8-2 20:06 | 显示全部楼层
此贴锁了,不发表言论了。我这次坚决不恢复用户的理由很简单,上次我维护他,因为我觉得他的言论不至于被禁言,我开通他,给他发短信,希望有什么可以到站务管理或者发短信投诉。
但是这次依然采取威严论坛的方式,如果我再开通,有一天他真的做什么过火的事情了,还是会用威胁的方式的。
接受任何建议,舍不得每个网友,毕竟论坛因网友而存在。但是不接受任何多次的威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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